設籍新北市,屬第 3 胎(含)以上之 0~6 歲幼兒。
至張貼有「新北市嘉惠生育第 3 胎,0~6 歲掛號費減免」標誌及海報之合作醫療院所就醫時,持健保 IC 卡、「新北市第 3 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或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證明文件,即可享有不同程度的門、急診掛號費減免優惠。
「新北市第 3 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的申請方式:
一、符合資格之新生兒,由各區戶政事務所於民眾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時協助核發。
二、其他符合優惠減免資格之市民,可直接至衛生局或郵寄(傳真)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再由衛生局核發(寄)證明卡。
新北市衛生局
2020.12.15
最新資訊與辦法以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公告之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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