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戶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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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產婦及嬰兒營養與婦女生育補助辦法

人生階段:小孩年齡:0~2 歲
資訊類型:孕產資源 、育兒資源
戶籍地/居住地:屏東縣
家庭狀態: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綜所稅稅率:無特別限制

適用對象

一、屏東縣列冊低收入戶之婦女,於產婦分娩及嬰兒出生後 2 個月內,得申請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
二、屏東縣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婦女,於生產後 2 個月內得申請生育補助。

計畫內容

一、低收入戶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每人補助新台幣 5,000 元。
二、低收入戶婦女生育補助:每次補助新台幣 10,000 元。
三、中收入戶婦女生育補助:每次補助新台幣 3,000 元。

如何申請

一、申請表。
二、合格醫療院所開具之嬰兒出生證明。
三、嬰兒入籍屏東縣之戶口名簿影本。
四、領款收據。
五、申請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由受理之鄉(鎮、市)公所依職權查調並檢附。

主辦單位(執行單位)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

更新時間

2020.12.15
最新資訊與辦法以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公告之內容為準。

明日戶政所——少子女化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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