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onentChunkName":"component---src-layout-resources-detail-layout-js","path":"/resource/R000020","result":{"pageContext":{"data":{"id":"R000020","title":"台中市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status":"小孩年齡：0~2 歲,小孩年齡：2~3 歲,小孩年齡：3~4 歲,小孩年齡：4~5 歲,小孩年齡：5~6 歲","category":"育兒資源","location":"台中市","family":"特殊境遇家庭","tax":"無特別限制","target":"一、凡設籍並實際居住台中市，未獲政府其他項目生活補助或未接受公費收容安置。\n二、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 2.5 倍及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1.5 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109 年度：動產平均每人不超過新台幣 437,880 元，不動產全戶不超過新台幣 650 萬元）。\n三、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n（1）65 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 6 個月以上。\n（2）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n（3）家庭暴力受害者。\n（4）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 18 歲以下子女或祖父母扶養 18 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 6 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n（5）配偶處 1 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安全自由之保安處分 1 年以上，且在執行中。","content":"一、補助內容：未滿 15 歲之子女或孫子女，每人每月最高補助基本工資 1/10。\n二、本津貼不得與其他生活扶助重複請領（如：育有未滿 2 歲兒童育兒津貼、經濟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低收入戶學生生活津貼、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及家庭暴力被害人子女生活費用補助等相關生活津貼），但得補助其差額。","apply":"一、申請表。\n二、身分證。\n三、全戶戶口名簿（由公所查調，民眾得免附）。\n四、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由公所查調，民眾得免附）。\n五、綜合所得稅籍資料清單（由公所查調，民眾得免附）。\n六、財產歸屬資料清單（由公所查調，民眾得免附）。\n七、郵局存簿封面及最近 2 頁之內頁影本（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符之章及私章）。\n八、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依照申請項目，提出所需證明文件）。","organizer":"台中市政府社會局","source":"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461498/post","latestupdates":"2020.12.15\n最新資訊與辦法以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公告之內容為準。"}}},"staticQueryHashes":["2199005656"]}